四川省一体化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意见_围档_
成都金美城护栏厂:成都金美城护栏厂 更新时间:2019-03-12 浏览次数 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,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。
申请人对审查意见(不含复审意见)有异议的,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〔2014〕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,于2019年3月15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;逾期未申诉的,视为放弃申诉权利,系统不再受理。
其他组织、法人及公民对申请人申报事项的真实性、合法性等有举报的,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;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,个人举报应署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(对匿名、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)。
本公示仅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示审查意见,申请人需警惕不法人员趁机进行非法活动。
联系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,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: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。